(錫新管發〔2014〕193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對蘇南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相關要求,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集聚高端項目,吸納創業人才,推動科技產業化,全面提升新區人才戰略創業品牌的影響力和知名度,為發展高新技術和培育新興產業提供人才支撐、智力支持和增長空間,現就加快實施人才戰略升級版奮力打造“東方硅谷”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市場推動。深化落實國家和省、市科技體制改革要求,健全科技創業投資市場導向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對科技研發、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和創業投資中的主體地位,激發市場活力。
(二)轉變方式。深入總結科技工作歷史經驗,大膽破除制約創業創新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大膽破除與新形勢新要求不相適應的思路、辦法和習慣。更加尊重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市場的基本運行規律,更加注重支持腳踏實地、全情投入、堅持不懈的創業者,有效激發創新創業的內生動力,全力凝聚一批承擔創業投資風險、切實起到帶頭作用的創業者和創業項目。
(三)科學監管。加強科技管理制度改革,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優化科技服務,建立科技創新和創業投資全過程、全鏈條、全流程的管理服務體系,促進人才與科技相互促進、創新與創業緊密結合、企業與產業協調發展。
二、目標任務
建立完善以市場為導向的科技創新和創業培育體系,強化企業在創業發展和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努力形成符合國際創業投資發展特征,體現創新創業內在運行規律的服務管理模式,有效增強科技創新對新區經濟增長的帶動作用和貢獻度,將新區打造為國內具有突出影響力和代表性的創業活動和創投資本集聚高地。爭取到2020年,全區引進培育100支專業化創業投資管理團隊,集聚100家包括投資基金、科技銀行、股權交易機構等新型科技金融組織,帶動各類創業投資規模300億元??萍紕撔聞摌I對區域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得到充分體現,創業投資帶動科技投入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比重提升到8%,科技創新企業和人才創業項目總產出占全區高新技術產業產值比重達到25%,科技創新整體拉動經濟增長貢獻度超過30%。
三、重點舉措
(一)鼓勵發展創業投資,積極培育風險投資主體。
1、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帶動各類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建立健全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持續投入機制。改革政府投入方式,更好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帶動各方資金特別是商業資金用于創業投資。區財政每年在產業基金中安排專項資金4000萬元,用于設立和補充政府“種子基金”,全部用于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初創項目的首輪投資。
2、探索建立早中期創投獎勵和風險補償機制。鼓勵新區創投基金和各類社會資本加大對小微科技企業的支持力度,切實解決小型、微型科技企業融資難問。區財政設立總額3億元的創業投資基金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新區范圍內的早中期科技型創業企業,因市場因素造成項目投資失敗的,給予創業投資管理機構一定的損失成本補助,對創業投資企業進行風險救助。
3、加快扶持和樹立本地創投品牌。加大對新區本地專業創投機構和投資團隊的扶持力度,從一般性扶持培育創投機構,轉向扶持能樹立優秀管理團隊品牌和以高科技及中小企業為重點投資領域資的機構,重點培育10家以上立足新區、面向全球,具有突出行業影響力的投資基金品牌。
4、鼓勵國有產業集團參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鼓勵國有資金積極參與創業投資活動,建立健全適應創業投資行業特點的國資管理和考核辦法。鼓勵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內部實施有效的管理人員約束激勵機制,將投資效益與管理人員的約束激勵相結合。鼓勵國有創業投資企業探索創新混合所有制模式。
(二)聚焦新興產業發展,培育優質創新創業項目
5、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力量突破物聯網、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能源、文化創意、3D打印的關鍵共性技術,圍繞產業需求部署創新鏈,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快速發展。加強創新支撐服務體系建設,發展研發服務、信息服務、創業服務、技術交易、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等高技術服務業,為創業投資打牢產業基礎。
6、持續培育大批優秀創業項目資源。充分利用無錫新區作為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的優勢資源,努力培育一批以高端人才集聚、創新引領驅動、行業領軍先導和全球戰略布局的創新型企業集群。探索建立由具備資質和良好信用記錄的創業投資企業,向各部門保薦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機制;鼓勵創業投資企業積極投資新區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進一步統籌形成新區產業發展部門聯動機制,引導創業投資企業投資已獲得政府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項目對接和服務。
7、保障土地資源供給,拓展產業發展空間。遵循集約、高效原則,通過盤活土地存量、差別地價政策、建設主體多元化、供地供房并舉、分割出讓等措施,完善管理機制,強化空間保障,支持科技創新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加快推進舊工業區升級改造,使之向科技工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區轉型,鼓勵社會投資建設“創新型產業用房”,推動新區產業集聚和升級。建立健全創新型產業用地用房供應機制,在每年新增工業用地中,科技孵化企業產業化用地要給予保障。
(三)優化創新環境,加速知識與技術成果產業化
8、提升科技園區載體建設水平。加快孵化器建設,構建企業培育生態鏈,實施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相結合的孵化器戰略,形成全過程、全要素的孵化培育生態鏈,強化綜合服務功能和科技創新促進功能,不斷提升科技園區的整體水平。支持重點企業、科研機構、創業投資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興辦創業苗圃,為小型微利企業、創新團隊和個人等科技創業者提供創業輔導、預孵化等創新創業服務。
9、促進政產學研聯盟的協同創新。加強與國內高??蒲袡C構的合作,加速高??蒲袡C構創新資源向新區集聚,提升產學研用相結合項目源層次。大力推動協同創新平臺建設,重點支持骨干企業牽頭組建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促進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在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上的融合。充分利用已經形成的爭產學研優勢和產業集團資源,大力加強高校、科研機構和產業集團與創業投資企業的聯動合作,努力培育優秀創業企業。建立有利于企業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分配機制。
10、努力搭建創業投資綜合服務平臺。以530創業大廈為主要載體,匯聚江蘇股權交易中心無錫分中心、“一站式”創業服務窗口、創業咖啡館、技術成果交易轉讓中心等功能載體和服務設施,以良好的服務和優秀的環境,吸引投資人、創業團隊、基金管理團隊自發聚集,力求打造國內基金集聚度最高、項目集聚度最高、市場影響力最大的股權投資服務集聚區。
11、大力發展專業中介服務。堅持服務市場化、專業化、職業化的方向,充分發揮中介服務機構在法律、財務、咨詢、評估、擔保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中介服務機構為創業投資企業提供代理記賬、技術經紀、信息服務、市場預測、項目評估、財務及法律咨詢等服務,逐步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發展所需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形成與國際接軌的科技創新創業服務環境。
12、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建立以行業協會為主導的國際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主導或者參與標準制定,推動自主創新技術成為行業、國家和國際標準,鼓勵知識產權標準化。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有關信息檢索查詢系統。重視知識產權運營,加快完善知識產權運營中心運作機制。加快培養產業急需、實務能力強、熟悉國際運行規則的復合型知識產權人才。增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營造保護創新、支持創造的良好環境。
(四)構建完善的創業投資管理和服務體系
13、完善創業企業股權治理結構。積極引導和幫助創業企業建立完善股權治理結構,深入研究和借鑒“硅谷”通用的創業合同章程,幫助創業人在公司設立之初建立完善的股東權利設計,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股東權益表決分配機制。創業企業的公司股權設計必須始終堅持以創業者為本,充分重視和激發發揮創業者本人作用,并為企業的后續融資行為以及股權激勵分配預留空間,打造公司長遠發展的基石。
14、建立企業誠信檔案。設立“誠實守信”企業名單,對具備資質和良好信用記錄的創業企業,優先推薦創投資本或科技銀行融資對接,優先安排產業化服務和政策支持。建立違信企業信息披露制度,對惡意做假、性質惡劣的企業抄報無錫市企業誠信數據庫備案,抄送各級政府、社會金融機構。加快建立創投管理機構與工商、稅務、司法其他有關部門的協同配合機制,形成共同治理企業信用缺失問題的合力。
15、加強對政府投入創業項目的管理。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對有政府財政資金入股企業的經營狀況、組織管理、財務狀況、預期前景等進行獨立評估,定期形成發展評價報告。長期監測并關注企業主要個人股東承諾投資兌現情況、企業主創人員投入本地工作時間精力、股東在創業期間領取薪酬標準、有無挪用公司款項進行非正常消費等反映創業人員全力投入、扎實創業的動態信息,探索試點初創型企業采用代理記賬構建財務制度方式,努力營造埋頭苦干、扎扎實實推動科技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
16、推動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建設。建立新區創業投資協會,搭建創業者與投資者供需交流平臺。支持有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成立區域性行業協會。創新行業管理機制,健全中介聯盟、科技中介聯合會等協會管理機制,加強行業自律,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行業管理相關工作,引導創業行業協會機構運作向規范化方向發展。鼓勵協會充分發揮職能,深入研究創業投資行業發展中需要解決的有關問題,促進新區創業投資行業健康發展。
17、大力營造“寬容失敗、遵守信約”的創業環境。發揚敢闖敢試、追求成功、寬容失敗、力戒浮躁的創新精神,使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鼓勵,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形成無錫新區更加濃郁的創新氛圍和廣為共識的創新文化。
四、組織保障
18、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新區創業投資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在協調推進上的積極作用。由新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由科技局牽頭,會同區經發局、財政局、上市金融辦、新投集團、地稅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門,協調推進創業投資發展中的重大政策問題。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能,密切配合,加快制定完善各項創業投資發展配套政策。
19、轉變工作方法。積極打造適合創業投資發展的外部環境,著力在促進投資發展的稅收政策環境、法律環境、風險資金退出環境以及人才環境方面下功夫。按照創業企業發展規律,建立覆蓋企業孵化、創投融資、技術產業化、合作并購、股改上市等企業發展完整生命周期的一整套科技企業培育扶持體系,并通過現代信息技術,推動整個服務管理流程實現線上運行,提供透明高效的政府服務。
20、完善招引機制。建立以符合國際創業規律和專業化政府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創業招引機制。更加注重引進腳踏實地、帶有機會成本的創業者或創業投資機構,使政府資源向重點創業人群傾斜。
21、加強監督考核。堅持正確的考核導向,更加注重對科技創新創業質量和最終產出的考核。根據總體目標,科學制定年度目標任務書,更加側重考核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驅動作用和貢獻度,定期對政策落實情況和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督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按時完成、起到實效。
無錫市人民政府新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9月23日印發